2006年5月17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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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尊严不容蒙垢
写在金华中院执行局获集体一等功后
本报记者 朱乔夫 文/摄

  获悉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被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一等功,且该院执行局是全省法院执行系统首家获此殊荣的单位后,记者迫切地想了解这是怎样的一个集体。
  该院林一院长对记者说的第一句话是:“执行工作事关法律尊严,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,有没有荣誉都要做,也必须做好。而且,如果没有地方党委、政法委的领导,没有人大和人民群众的监督,没有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及全院干警的努力,我们的执行难题恐怕至今也难以有效破解!”
    
  十四道“金牌”追回一千多万
  那是一起被执行局副局长陆军传称之为“穷尽了执行措施”的执行案件。
  2004年4月,武汉一客运公司(以下简称武汉公司)向金华一客车制造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金华公司)购买了13辆价值3000多万元的豪华大客车,其中,武汉公司有2000多万元是向金华一银行借的。双方约定,武汉公司必须按月等额还本付息,如果连续三个付款期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或有其他违约行为,银行有权宣布合同项下所有的贷款提前到期。
  在向银行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后,武汉公司拿到了所借的款项。但是,在后来的合同期内,武汉公司并未履行还款义务,截至2004年底,已经欠下银行本息共计2200多万元。银行诉诸法院后,经法院主持,双方达成调解协议,武汉公司偿还银行本息。接下来的故事相当简单——武汉公司不履行判决——银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。
  接手任务后,执行局的陆军传和徐磊出发了。
  第一道“金牌”就是裁定冻结武汉公司的账户。2005年3月14日,两人来到武汉。不出意料,武汉公司的银行账户内只有3万多元。接下来,连续几道“金牌”,查封了武汉公司的4个站点的票房款。这一招尽管厉害,但由于武汉公司的经营线路十分分散,大部分营运线路都是分公司的,且各线路的承包人实际上也只是挂靠在公司,因此,这几道“金牌”下去后,武汉公司感受到的压力似乎并不大。
  接下来,执行法官不但发出了扣划武汉公司银行存款的裁定,还发出了令他们胆寒的“冻结客运公司线路经营权”的裁定。陆军传说,因为武汉公司的线路经营权一旦被冻结拍卖,不但其公司自营的线路要瘫痪,转包给他人的线路同样无法运营,这势必造成武汉公司与其子公司的巨大损失。然而,这个裁定尽管对武汉公司具有极大的杀伤力,但如果真的施行,也将造成一定的社会问题。陆军传说,其实,他们的目的主要也是威慑,真的执行起来还需要当地运管部门支持配合。而武汉公司似乎也看到了这其中的奥妙,他们从极为紧张开始转为怡然自得。
  由于该公司拥有多条营运线路,各营运线路上的站点更是不计其数,而对其每个站点的营运款进行查封或者扣划,又根本不可能实施。陆军传笑着说:“我们只有两个人,即使天天到某个站点蹲点,也只能控制两个站点的票房款,每个站点十几万的票房款对全案标的来说也只是杯水车薪。”法院的生效裁判必须得到执行。陆军传他们开始动真格的了,接下来又是两个裁定,一口气冻结了被执行人在湖北省客运集团下最重要的10个站点的票房款,并且,还开始追缴各站点在裁定下来后继续上交给公司的营运款。如此一来,承包运营商吃不消了,与客运公司之间的矛盾也就白热化了。武汉公司开始有点恐慌了,他们主动派人找到金华中院的执行人员,表示愿意磋商解决问题。但是,武汉公司不到黄河心不死,在还款金额和期限上,动起了歪脑筋,竟然在磋商中玩起了“太极拳”。
  就在此时,一个重要的“情报”被金华中院掌握了。陆军传他们查到,武汉公司下面竟然还有一家拥有300辆车和一块在武汉市中心的极具商业价值地块的子公司。于是,执行人员果断地查封了这家公司的土地。
  这下,武汉公司抵挡不住了,他们上门要求和执行人员磋商还款计划。最后,在2005年5月下旬,陆军传和徐磊先后在宜昌、武汉、黄石等地共14次采取了各种执行措施后,迫使武汉公司筹款900余万元、并拉回了几辆所购的豪华大客车,强制武汉公司履行了义务。
  六十万赔款体现“东方经验”
  如果依靠强大的威慑手段进行执行是一种体现法制威严的方法,那么林院长介绍的以东方经验“和为贵”为前提的调解手段,则体现了执法温情脉脉的一面。这还得从2004年金华中院受理的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说起。
  2002年8月的一天,在浦江打工的天台人鲍某在经过浦江一服饰公司的楼房边时,大祸从天而降,一包垃圾从服饰公司的四楼窗口被该公司的清洁工童某扔了下来,这包垃圾不偏不倚正好砸在路过的鲍某头上,鲍某当即瘫倒在地,不省人事。事后,经医院诊断,鲍某颈椎骨折并高位截瘫。
  之后,鲍某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法院判令服饰公司赔偿约260万元。经法院审理,判决由服饰公司赔偿鲍某总计80多万元。
  宣判后,服饰公司和鲍某均不服,上诉到省高院,经省高院二审,维持了一审法院赔偿金额的判决。
  然而,就在这时,服饰公司的经营情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,该公司不但因为高负债经营导致资金链断裂,进而歇业关门,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费某也因为连续遭遇各种打击而中风,继而卧床不起。而此时,遭受无妄之灾的鲍某也因为没有治疗费等原因陷入了困境。当时经办该案的金华中院执行局执行员王忠溪、梁立告诉记者,他们考虑到法定代表人已经卧病在床,就数次亲自赶到浦江,敦促费某履行债务。但费某始终认为该赔偿的是公司而非他本人,将执行人员拒之千里之外。
  一边是高位截瘫的鲍某在苦苦等待着救命钱,一边是遭遇赔偿巨款、企业倒闭、进而卧病在床的费某认为是遭到晦气而产生了严重的对抗心理。执行人员多次到浦江查找该公司财产,但因该公司已停产歇业,其厂房系租赁,机器设备已转让、抵债,无财产可供执行。
  怎么办?执行人员向时任执行局局长的范旭东作了汇报。范旭东则二话不说,亲自来到了浦江费某的家。范旭东绝口不提执行款的事情,对费某嘘寒问暖,并一再鼓励费某争取早日康复,再次到商海进行搏击。知道了这位不提执行,反而对他的病情关怀备致的人就是金华中院的执行局局长时,费某感动了,表示将尽自己最大的努力,履行法院的判决,如果公司无钱履行,他自己个人将代替公司偿还执行款。面对如此善良的费某,范旭东和执行人员也被感动了。
  很快,对服饰公司执行的30多万元加上费某个人支付的共计61.9万元的执行款交到了鲍某代理人的手中,而法院也免去了应当收取的所有的诉讼费、财产保全费和执行费用共计2.3万元,这同样让鲍某和费某都深受感动。
  就这样,本来完全对立的当事人终于在温情的感召下走近了,一起本来根本无法执行到位的案件,因为东方式的“和为贵”的执行方式而告成功!